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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运中心拍摄申请

申请方法:向仁川港设施管理中心提交拍摄许可申请书及必要的文件

提交文件 1. 仁川港设施(普通区域)拍摄许可申请书(附件)
2. 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同意书(附件)
3.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(经营者的情况)

拍摄条件

  • 1. 仅限于普通设施,港口内的安保区域不可拍摄。
  • 2. 拍摄前需向仁川港设施管理中心的职员提交申请书。
  • 3. 拍摄时需遵照仁川港设施管理中心职员的指示。
  • 4. 避免暴露禁止拍摄的设施及港口的整体状况。
  • 5. 只能在许可的设施范围内进行拍摄。
  • 6. 拍摄作品不得用于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  • 7. 拍摄时不得在等候室大声喧哗。
  • 8. 不能进行歌曲合唱等带来噪音的行为。
※ 拍摄相关的咨询: 032-570-6025(仁川港设施管理中心)
※ 咨询安保区域拍摄相关事宜032-890-0743(仁川港湾公社港湾运营室)